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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报税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缴纳增值税?
发表于 2020-09-21 浏览:
文章导读: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缴纳增值税?十堰公司工商注册代理记账公司洲津财税给大家如下解释:小规模纳税人不一定都按3%交增值税,不同的业务类型适用不同的征收率,具体是: 1. 小规模纳...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缴纳增值税?十堰公司工商注册代理记账公司洲津财税给大家如下解释:小规模纳税人不一定都按3%交增值税,不同的业务类型适用不同的征收率,具体是:

  1.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为支持企业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快复工复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除湖北省之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3.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税收优惠: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6.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减按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7.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动产)以及销售自己未使用过的旧货,按照3%减按2%计算缴纳增值税。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取得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取得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减按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8.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因选择全额征税的征收率为3%,因此,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可以免征增值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可以减按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9..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土地使用权收取租金,应当按照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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