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能选择性享受免征增值税吗?十堰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公司洲津财税整理如下: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实际业务需要,为购买方就某一笔业务开具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要就该笔业务按3%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对于未开具专用发票的其他业务,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仍可以适用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减征或免征增值税。但一般纳税人若选择了享受免税政策,是不能再开具专用发票的, 如果需要开具专用发票,应按照规定放弃免税后方能开具。一般纳税人在实际享受了增值税免税政策后,可以选择放弃免税权,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减)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一般纳税人应就其放弃免税的项目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以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由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进销项抵扣的计税方法,出于纳税核算便利性和进项抵扣准确性的考虑,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现行规定是, 一经放弃免税,36个月不得变更,且应按照应税项目来放弃免税,而不能以是否开具专用发票,或者区分不同的销售对象分别适用征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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